
活動背景
本活動旨在回應第4 次CEDAW 國家報告審查結果,尤其關注審查中「心理健康」方面的不足。我國當前心理健康政策過度偏重精神醫療觀點,忽略了公共衛生的三段五級方法、社區營造、支持系統、健康的社會決定性因素等重要性,尤其在性別平權議題方面,性別主流化概念不彰。縱然CEDAW 取得國內法效力,政策綱領也展現性別平等全面化之企圖,行政、立法、司法等權責單位性別平權意識落差,即便是法律涵納之範圍,婦女仍然遭受歧視和各種形式的性別暴力,更何況在立法未涵蓋的領域。
中華心理衛生協會(以下簡稱本會)參與CEDAW 國家報告審查過程,倡議以「促進心理健康」為主軸,從個體層面到社區、組織和政策層面進行介入,強調預防和促進心理健康,而不僅僅是治療疾病或症狀;同時,性別主流化應該成為心理健康政策的重要原則之一。這意味著要考慮性別在心理健康需求和經驗上的差異,以確保女性與性/別少數群體在獲得心理健康支持時不受到歧視或忽視;應將心理健康融入各項公共政策(Mental Health in All Policies MHiAP),即將心理健康基本精神融入人權平等各面向中,有明確具體、可衡量、可達成、有關聯、有時效性的指標內容能涵攝全民及各群體的心理健康基本決定因素。我們需要制定針對性別不平等、性別暴力、交織性污名與邊緣化等問題的具體措施。
性別平等在我國推動至今30 餘年,不可否認創建許多重要里程碑和收穫豐碩成果,然而推動性別平等是一項重要的永續發展工作。本會參與並追蹤一則106 年「Youtuber 謾罵護理師」案件,該案經過近六年的申訴與調查才判定為性騷擾事件,過程中所示媒體性別歧視管理制度不彰、主管機關之申訴及救濟管道未符合CEDAW 公約,乃至案件原由顯示著整體社會、環境與產業結構對於女性及性/別的職業偏見與暴力,在在說明推動性別平等、保障婦女/性別權益之工作還有繼續努力的空間。
國際審查委員對本次國家報告提出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第15 點至第18 點指出,CEDAW的條款和條件與我國國內法律雖具有同等效力,然而缺乏有效機制來監督政府執行各項規則、條例和行政措施是否符合CEDAW,特別是法院很少使用CEDAW,須有獨立審查機構和申訴管道。國際審查委員於第59點、第60點亦指出,修訂《婦女健康行動計畫》之必要性,行政院性別平等會亦針對回應於《行動計畫》中增加促進婦女心理健康之行動;衛生福利部在《行動計畫》之第四章〈促進女性心理健康〉(健康促進篇)以及第十五章〈消弭暴力對於女性身心的影響〉(疾病及照護篇)述明目標包括「建構性別包容、無歧視、零暴力的心理健康社會物理環境」、「去除助長暴力文化迷思,倡導性別平權意識」、「建立具性別敏感的通報及服務系統」,而落實目標的策略行動以及成果所示為何?
為檢視此議題,本會擬辦理一場專題座談會,偕同相關利害關係人聚焦「基於性別暴力的處理及預防」問題,透過爬梳前述網路性騷擾事件發生及處理脈絡、檢視現行政策和有關部門應對相關事件之策略與行動成果,加入前端預防性別暴力、促進心理健康的實行現況與挑戰,最後提出實務的需求與政策建議。
我們希望喚起社會對婦女與性別心理健康議題的關注,藉由凝聚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智慧和資源,促使政府和相關利害關係人在政策制定和資源分配上的改善,促進台灣在性別平等和心理健康領域的進展,以提升婦女與性/別少數群體的整體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