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團體面對面溝通平台會議紀錄(三)
會議主題:「婦女人身安全」-預防家庭暴力問題 會議時間:九十五年九月九日(星期六)9:00~12:00 會議地點:屏東縣社會福利綜合館(210中型會議室)
主 席:洪恆珠 理事長 列席人員:屏東縣水噹噹關懷協會理事長 洪恒珠、屏東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督導許培溫、屏東縣政府社會局課員陳怡玫、客家事務委員會李涵湄(水噹噹關懷協會理事)
一、主持人:洪恆珠理事長
各位姐妹大家好,歡迎大家來參加我們婦女團體的會議溝通平台,今天的主題是婦女的人身安全,在目前的社會問題很多, 2000年中央政府對婦女福利政策照顧,是我們感到欣慰,如何讓家暴及婦女人身安全問題受到重視是使值得大家注意的事情,在此請屏東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許督導為我們講有關如何遠離家庭暴力及認識婦女保護議題討論。
二、引言人-許培溫主講
會議主題:遠離暴力-認識婦女保護
各位長輩、各位好伙伴大家好:我講國語,或是講台語都可通,大家都能聽的懂。
今日有機會和大家見面,我坐下來講比較好講,時代已經改變,前天在屏東基督教醫院有上ㄧ門課,不是我去上課是我去聽課,老師說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其意思就是說時代在大變化,像我們這邊很多比較年長的長輩、大姐姐,你想看看你以前18歲、20歲的時候,和現在的18歲、20歲時代差很多。我媽媽說以前吃蕃薯籤吃怕了,她寧願不吃,現在番薯是健康食品,時代再變20年以前小孩子生很多的,家裡有兩個以上的小孩,不管經濟上還有四個的小孩,有兄弟姐妹爸爸、媽媽,而現在的家長都很擔心小孩子在路上被人家綁架帶走,以前還把小孩寄人家裡照顧,要出去工作都可以,還要帶小孩子,那時婦女出來工作很少。目前社會風氣壞,是經濟發展必要過程,所以法律上也變了很多,女孩子出來工作都很獨立,如做水噹噹協會的志工,或在機關及社區做義工,如聽到左右鄰居碰到什麼樣情況,都會協助處理狀況。 在婦女保護部份,婦女被打要有保護的權益,求助欲望,以前的觀念是清官難斷家務事,夫妻床頭打床尾和,以家庭暴力常識法、保護法,被告傷害法、行法、民法、都是法,要保護當事人,夫妻打架被先生打有10及20公分傷痕在家裏被打或在外被打都一樣,很多民意代表立法女性、領袖婦女地位平等。
家庭暴力防制法在87年公佈,88年實施,在86年性侵害防制法,以前性侵害如強暴、強奸、有防害性侵害自主權,性方面一樣很開放,聽了刺耳請不要太介意,不開放聽不懂,性是女性兩性方面要尊重。我們屏東縣的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在社會綜合福利館三樓3F,辦公室在這裡運作。家庭暴力如婚姻夫妻之間、兒子打父母、手足之間暴力、兄弟姐妹之間的暴力,兒童少女保護之下18歲以下,家庭暴力是在家裡如有不當對待,防害性侵害,家庭暴力防制中心設立在社會局,要警察局幫忙受傷要驗傷採證找醫療單位,婦女要打官司要請法律協助,家庭暴力中心網絡的單位,受暴婦女被打跑出來、小孩子讀書問題、要教育單位協助、衛生單位協助要驗傷採證,司法單位協助要打官司申請保護力,行政司法單位人身安全,那麼多單位是網絡單位、整個社會局來做指導,跟各位講,在上面的家庭暴力防制中心他的重點工作在做什麼、他的意義有那些:家庭暴力常識法公佈之後正中央內政部設立家庭暴力中心幫助委員會,相對的打人家那個人,被害人就是父母受暴,我向大家說有100件差不多有2件是男孩,男孩被老婆打,大概100件有兩件百分之二多的。也有的是三或五是男性受暴者,大部分百分之95到98無目受暴那兩個稍微給免掉。
家暴中心保護令制度是歐美制度,在西方東南亞保護制度,台灣的第一婦女是幸福的,家庭暴力罪包含有那些家庭暴力定義,家庭暴力的成員可能是夫妻,狹隘沒那麼多,警察局偷聽到家庭暴力有小孩子被父母打,家長關係小孩子有家庭暴力案件,在沒多久前發生在屏東、恆春、潮州你一下子趕不過去你沒辦法,社會局社工人員沒這個權利,以暴力制止警察有權利,所以如有事情,馬上通知轄區派出所,如在車城、恆春被打馬上通知恆春分局。每一個分局,家庭暴力所管制的轄區派出所,也是平常第一線優先處理,防範家人暴力行為、相對人的處理、被害人保護都要去防範、相對人被打或報復行為,如何防範,建立未成年子女處所,被打的人還是夫妻打架,如這位太太沒辦法在這個家待下去,小孩子很小的時候就看到媽媽被爸爸打,實際上對小孩子傷害很大的,婦人的小孩子說:「等到我長大要把爸爸踢出去」,因那個媽媽被打到跪地求饒,比他給人家打還要痛苦,我長大會賺錢一定要把媽媽帶走,他爸爸必盡還是孩子的爸爸,指要他沒有打小孩沒有離婚之下有權利要求看孩子是可以,孩子是我的爸爸很關心孩子,法律制定處所在我們的三樓,失業者喝酒、吃毒、精神狀況、大男人主義、不好的生活行為、不好的知識份子行為、可以強制他去戒酒、精神治療、吸毒戒淫、給他上課宣導。
什麼叫家庭暴力一個是身體上、一個是精神上、不合法性侵害行為家庭暴力。在我們所看到,只要身體上看得的到傷痕被打,非法不合法性侵害行為,精神上是習慣用三字經,或講一句話之前翁翁、冬冬、講清楚一點三字經(幹你娘)要做什麼、你去那裡的口頭語、習慣性沒有惡意,是比較沒有氣質,你是豬、罵的很難聽、言詞攻擊真是受不了,罵你族宗八代、娘家全部都罵、你爸爸、媽媽都問候到,什麼都罵到。我們家庭主婦很多沒有出來上班的,很多先生怎麼辦用經濟來控制,我今天給你三百元去買菜,買菜回來要交代清楚五元找到那裡去要講清楚,很多是這樣子這種情況一兩次沒關係。一個家庭一個婦女在長期下來,會變成心理壓力很大。今天要做什麼都沒有假日,支配金錢的自由都沒有辦法,如經濟的控制,買內褲要交代、買内衣要講清楚,今天買50元是怎樣上回買30元內褲要講清楚,像這樣經濟控制,讓婦女非常有自尊,這個都在經濟控制心理上受到很大傷害,暴力包含有婚姻暴力,夫妻間一個月中,屏東縣大概送你有150件或200件之間,一個很大差距,有150、180、170件大概平均在這個裡面,兒童未少年18歲以下被人打,45到60件每個月屏東量很大。老人虐待,一個月以內30件,老人身體不方便、行動不方便,要款待老人沒耐心照顧,小時候子女沒教導好如何尊重父母,口頭上罵、打、死的要我伺奉你要做什麼,多種老人虐待都屬於家庭暴力。還有小孩打小孩的事件,如要錢沒有,就打,兄弟姐妹之間打架也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成員到底有多少,都說夫妻包含到前配偶,如有位婦人說:「我已經跟我先生離婚了又回來打我」,家庭暴力就是前配偶,有一次在路上遇到以前公公、婆婆,看到大姑姑被罵、被打、抓他頭髮、撕破衣服、來說也是沒辦法是前夫的姐姐,可以包含到前配偶至親。我們已經結束婚姻關係,又來侮辱照,這樣可以用家庭暴力處理,現友和成友夫妻關係,很多還沒結婚就同居,我和他感情很好,現友和成友事實上、司法上、法官認定經濟上互相支援每個月5000元、3000元、4000元,雖然沒有夫妻的關係,不過有經濟上的支援5000、3000他,有固定在給這是第一點,第二點你們有一般夫妻關係性行為,在說實際上有了孩子,可是有一半這些人打你的話,這樣也是受到家庭暴力保護。現在很多的同居關係。所以大家注意到並都有看到,報紙有報導一個太太他的同居人是日本人,結果日本人把他拋棄回去日本,法官判他必須支付婦女五十萬元的新聞。以前事實上沒有法律上夫妻關係、結婚關係,可是用家庭暴力防制法的關係,實質上的夫妻關係,所以法官給他認定是夫妻關係有現友、成友直系血親、旁系血親、至親等法律上講求親等。我和先生一樣,我和父母親等,我和阿公、阿嬤直系親等,父母這樣牽下來,我有阿姨、阿姑、阿伯、那就是單親的,因為阿姨、阿姑、阿伯牽下來堂兄弟、表兄弟、姐妹那都是至親的,大家去見家庭暴力包含有那些,除了我以外,我有父母、阿公、阿嬤、阿姨、阿叔、阿舅、阿姑、阿伯、堂兄弟、表兄弟、姐妹都算。所以今天被弟媳打你,都算家庭暴力至親等級,我們有婚姻關係家庭暴力被打,我今天假如離婚被那些人打我同樣是家庭暴力,都是夫妻之間,第二點就是我們隔壁的人打我,和我已經50、60年像家人家族,那麼親屬他打我不算是家庭暴力?和我沒有任何關係,可以用傷害罪告他,我要向大家說沒那麼狹窄夫妻關係,我們會迷失。
大家有這種誤解觀念,我們屏東縣有170、280、200件左右家庭暴力,你說這個不普遍嗎?不只屏東縣,那麼多新聞報導,實際上他趕出來的180件家庭暴力,貧窮的人沒有水準,比較勞力才會打老婆?知識水準較高的教授同樣會打老婆,國小李校長不會打老婆只有半夜叫起來念,曾有打電話來說從學校下班五點,差不多五點45分到六點回到家,他先生用臉盆潑水,粗魯的人打太太是沒修養,他先生曾經也是大學教授,兩個都是大學教授。曾有因為女教授申請離婚,是被他先生罵三字經,法官感覺小題大作,對一個沒有讀書的人來說不算什麼,對一個大學教授來說罵三字經,受過高等教育知識的同等學歷很大傷害。貧窮的人家庭暴力相對人,你打老婆行為、你打兒子行為自己要撿討,今天回想一下,以前的父母小孩教導百分之90教導小孩,以前父親打小孩都吊起來,在樹上打完又灑鹽在身上,而受傷這不算什麼。43年以前的事大人管教小孩,也沒變壞,你的模式可能會影響到下一代。 管教小孩要適當的管教打全身都是黑青唹血,那個媽媽的小孩子才幼稚園畢業,整個臉那麼小打了全身受傷到三分之二都黑青,在半夜二點多去處理驗傷,所以問媽媽為什麼打他到這種程度,幼稚園的小孩頂嘴,忍耐到什麼程度,我很擔心會耳膜破裂,處罰小孩子被打,小孩子小的時候管得到、等到長大就管不到,婦女同樣有權利一定要拖地板才叫做好婦女,婦女做家事什麼都沒有做,只有喝茶、吃飯、看報紙、坐著、叫來叫去,不是沒有做家事,就被打這是一種錯誤,而是每個人都有做家事分工的觀念,酗酒、藥物家庭暴力行為。男孩控制婦女,婦女敢反抗男孩我就不是男孩,家庭暴力與愛不能存在是不對,親戚朋友都知道給他先生打、罵、還在一起都不敢跑出來,做什麼事都很忍耐,所以家庭暴力與愛同時存在家庭。每個月案件女性強暴20件、有兩件是男性,處理個案小孩子4歲被媽媽的同居人,小男孩強暴,他教小孩子口交,不會不敢每次都打,用腳鞋子踢小孩打了身體都受傷,阿公看不過到警察局報案,叫媽媽不要提出告訴,他有法定代理人,就沒有人可以取代的法定代理人,阿公想要告他也辦法。所以最後就由主管機關社會局代替去告小男孩,法律上有規定法定代理人親人等死亡可代理,協助主管機關給他提出告訴,我們正義要正當家庭暴力。
我們社會觀念,先生打老婆是正確的,平衡你以再容忍,孩子被打、先生被打、打了很殘忍我們才會去接受報營,學校以再容忍體法暴力不會消失,被先生罵你什麼都不會,你是豬,罵了十年、二十年還是豬都沒有自尊,遇到事情什麼都不會,我什麼都不會做,很笨。你以再容忍,以再讓你的先生家庭暴力就發生,很多社會地位、學位的高低家庭暴力、失業、酗酒、很多懷疑有外遇的。在民國90年,有位先生對自己沒有信心,太太外出也要跟蹤,先生會偷聽太太講電話,那也是一種控制長期下來這種壓力很大,一個男孩自己對自己都沒有信心,用太太來控制維持他的自尊,家庭暴力有可能發生殺人事件。今天給你先生打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他會用別的方式,以壓力來控制你,家庭暴力循環、性侵害尋求協助。精神虐待的情況有:第一是壓力冷戰、打架、相罵不溝通、嗆聲接受觀念、我接受你的觀念你也接受我的觀念溝通,頂嘴、爭執、忍耐不住吵架發生就打你,你不是聲聲語語說愛我愛家為什麼還打我,會恐慌、害怕,蜜月期先生打了之後對你很好,又買東西送你、帶你媽媽去看醫生、還送花,先生打了之後,才後悔不應該打你請原諒我、錯誤控制不了才打你,這個家庭需要先生小孩子需要爸爸,一次一次原諒溝通,沒做好還會循環下去、還會冷戰下去,這就是家庭暴力循環,找親戚朋友、公、婆、回娘家求協助兄弟姐妹幫忙,很多婦女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你就回去做人家的太太做人家的媳婦都要忍耐,請很多人幫忙也是沒辦法,對家庭很失望又絕望。
最近,美國有位女孩八歲被綁架失蹤了,到了十二年二十歲找到,好像安然無事還說對方很好很照顧,他完全並沒有指責對方的綁架還認可,這就是家庭暴力心理學觀點,實際上保護令分兩種:一種是通常保護令、一種是暫時保護令、一般緊急性要有檢查官、警察、主管機關來向法院申請,合法保護令是明示,一旦沒有違法保護令判刑、罰積蓄、扣押、不會有這樣的情況,你不給我面子不要怪我跟你沒完沒了,保護令要上法院,保護令有十二款,首先就是限制你先生去打你或小孩子,接觸很多婦女上班騷擾遠離,如我在社福館上班你不準靠近100公尺,我在太平洋百貨公司上班不準靠近遠離特定場所,遷出你打太太打小孩你不能住在這裡要搬出去,這個月的九月八日、九月九日,中午12點以前必須把機車牽到明正派出所交戶,還有暫時令沒有監護權。還有另一案件,我還沒有跟我先生離婚之下,我把孩子代理,小孩子跟我在一起要辦健保卡、轉學、註學貸款、孩子監護權暫時在我身上,我今天被我先生打的很痛苦去看醫生、做醫療行為、心裡治傷,這些錢健保局付,我沒有錢支付這些看法官裁定,太太療傷必須付醫藥費這就是急付令,曾經有一個女孩子在國小被父親性侵害強暴,忍耐到國中畢業念專科在外面住,他以為已經脫離家庭環境了到放假日才回家,沒想到再一次被父親強暴,真可惡,我們要保護這個孩子,他跪在地上向他孩子、太太懺悔求擾,我們照樣把他告到法院去,法院判他要在每個月5號之前,要匯款12000元給這個小孩的帳戶裡面去。然後超過5號沒有匯款進去,沒有正當的理由就是違反保護法令,違反保護令三年以下權利,大家有協助概念,不要看輕受暴婦女,我今天有這個機會報告工作經驗,我非常感謝被害人提供給我學習的機會。所以各位對受暴婦女的尊敬,你給我機會協助未來成長尊敬的態度,一旦發生這樣情形,如何去教受暴婦女,首先一定要保護致命的頭部,被先生打時要躲在牆角的地方腳蹲下來頭抱緊,被打講究就是證據一驗傷單、二他把車子弄壞有拍照、他把玻璃打破把衣服撕掉、錄音、悔過書、這都是證據,有訊息求救如何保護自己,不要傻傻的被打,要動腦筋,我們性侵害法,從90年開始有公訴罪,醫院驗傷通報警察,這個案就不能撤回去,以前立委助理發生了感情,立委移情別戀他很火大要告他,沒想到給立委一個教訓,結果不能撤銷,就像現在的立委和解還是不能撤。
還有兩條民法229條第一夫妻之間不容易認定性侵害我先生對我性暴力還是要拿出證據我不告不理,第二加害人18歲以下、16歲以下兩個都未成年,18歲以下國中、高中、男女朋友性關係發生很多父母火大我女兒被欺負要告你們,沒想到對方也是15、16歲未成年,性騷擾防治法,今年2月5號開始起動,有一位48歲智能障礙由警察官搭配,我們會盡量申請警察官搭配偵訊做筆錄或者現場協助一次一次到法院申訴殺開傷害,人生安全要保護、人的生命要留下來、後面不用說了,性侵害保護自己的生命存在,保持現場讓警方採證,家庭暴力中心協助24小時保護專線113,今天8點到5點它的專線,跳到各個地方台北市家暴中心接的到,5點之後下班今天假日台北市屏東打上去連線家暴中心性侵害、兒童保護24小時,每天三、四位有同事接機,一旦手機落接我們督導的手機,在後面被拍所以不會被落掉,一旦有需要會把婦女安直在事務所、法律執行、義務執行、經濟補助、現在狀況生活補助,你跟你先生沒辦法走到法律告訴,沒有保護令三個月之內,有效協助你打官司不用錢,心理受到傷害難過、心理輔導問題、還有子女教育問題。很多婦女把孩子帶出來,國中以下都要學區,轉學問題、戶籍不動轉學,到台灣省任何一個地方,協助受暴婦女對工作不是非常要求,很多事實轉到社會局、就業服務中心用專案處理,找洗碗、拖地的工作,比較不會挑工作,應該不難找到,陪同服務盡量出庭要做什麼,社工人員有困難可連絡。尤其個案,家庭暴力連絡做討論宣傳,我想今天很簡單的就講到這裡,謝謝大家。
三、引言人講師:陳怡玫
會議主題: 婦女福利-特殊境遇婦女及家庭扶助
各位在坐婦女朋友,首先對各位表示敬重,星期六假日大部份都在爬枕頭山時候已經坐在這邊,我在縣政府業務特遇部婦女。
今天來這裡,瓊儀要我講一些有關婦女的人身安全的部份,我就順帶一點資料,我承辦屏東縣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中部縣長開會指示課長召開小型婦女政策執行委員會,到底屏東縣加強婦女政策有需要嗎?有需要,人身安全部分,台北市有捷運在一個很特別的地區,就婦女在晚上10點半到11點過,後有什麼狀況會有協助,連屏東市都沒有公車,流行乘車區走在路上無障礙設施,屏東公園的廁所很偏僻地方要東張西望,上了很擔心,可見曹縣長做得不錯大家都ok。 大家來自屏東縣各個不同地方,有沒有來自鄉下、有沒有社區、晚上太晚回去會害怕有路燈,社區巡守隊要設立政府有補助,台北市的社區、我在百貨公司上班,下班11點有定時、有定點、有巡邏、有監視器、保護我們很好。我在辦公室加班到很晚12點,我有觀念在這個時代有得忙是一種幸福,有些不太合理,我們可能要提高自我意識,什麼叫自我意識,自我成長,都很強制。在坐的做志工的請舉手,都在什麼地方做志工,老人之家、農會、社福館、收集資訊,我們那個許小姐剛才有說人身安全、婦女被打,家庭暴力原因不會離家、我是單親媽媽,走到櫃台向瓊儀說我是單親媽媽,帶兩個孩子跟先生離婚先生又失業政府有幫助,申請怎樣的補助,很可憐沒人照顧、忍耐。這次打完下次再也不會打我,女生在外面保護你自己的權益,志工不容易、上課找資訊、叫你的孫子、兒子教你上網去找、聽朋友告訴你的可能要篩選一下。社福館、鄉下用廣播、服務台、辦公室、宣傳單記起來唸給他聽當你要給別人資訊,要很清楚要正確的得到資訊,你給他不正確的資訊,等於沒幫助他,電視的113保護專線,特定婦女權選特殊境遇婦女,什麼叫特殊境遇婦女、被家庭暴力、被性侵害、被拋棄、離婚、失蹤、被關起來、殘障、重大疾病、單親離婚未婚生子特殊境遇婦女。
法令95年5月17日修正公佈,96年1月1日實行,特殊境遇婦女是定義第四條修定過,12月30日婦女20歲以下,外籍配偶、生活生疏舉目無親,在第一條:立法特殊境遇婦女生活上的困難緊急照顧,緊急是短暫的,他只有三個月協助他獨立,第二條:特殊境遇婦女的補助有那些,緊急生活補助、子女教育補助、子女生活津貼。看第二條很感動這些婦女的生活需要、子女的需要、經濟方面、考量進去,還有這些婦女打官司沒有錢,縣政府負責的、社會局負責的緊急生活補助、子女生活津貼、兒童教育津貼、法律訴訟補助、子女教育補助,就要跟教育局申請,教育局主管機關,同時創業貸款的銀行只剩下台東區銀行、中小區銀行、銀行的條件是不是寬鬆。特定婦女沒有開證明,申請補助公文給他,複本去銀行領錢證明他的身份,第四條:特定婦女15歲以上或20歲以上的、統一65歲以下的婦女,今年的生活費9210元,不能超過1.5倍、不能超過2.5倍、每個月一個人9210元乘以2.5,但是全家不動產不能超過六百五十萬,修改95年5月17日條件放鬆,特定婦女有那幾類: 1.不死亡破失蹤傾向警察機關報案六個月以上。 2.今年一個人一次27630元給三個月。 3.女兒剛生只有17歲未婚婦女懷胎三個月生子分二個月內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分開申請。 4.王媽媽的先生不幸死亡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申請一個人。
第二部分一夫二意同居揑待要聽法院判決離婚確定或以完全協議離婚,可以私下協議離婚,之前判決離婚不可以私下協議要到明年1月1日實行,現在今年12月31日只有法院判決離婚。第三點家庭暴力受害、性侵害、而無力負擔費用。第四點未婚婦女懷胎三個月以上生子分免二個月內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有講。第五款獨自扶養18歲以下非婚生子離婚以上18歲以下,什麼叫非婚子女就是未婚媽媽沒有婚約情況生產獨自扶養18歲以下,他小孩20歲不成材沒有工作,重大傷病、四肢健全、精神狀況良好、還可以跳土風舞、無工作能力,醫生診斷證明書,健保局申請重大傷病卡、IC卡、資訊流通隨時注意不要告訴別人八百年前的事會造成別人的困擾,有工作能力因重大疾病可以照顧6歲以下是不能工作明年1月1日實行,屏東縣規定是照顧3歲以下到今年12月31日,3歲以上上托兒所幼稚園,你有資源可以用,不管是志工和還是本身家庭幸福美滿你,要懂得應用社會資源。
有一些媽媽來上課,開單親媽媽的資訊、上電腦課、上網去找、到市政府去問,全國婦女資源手冊,93年初、93年底、屏東縣單親家庭福利資源手冊,我们在一樓有單親家庭福利資源手冊,兒童少年社區照顧輔導中心,現在福利太多了,如果遇到狀況你要怎樣去求援、怎樣去找資源,志工要怎樣把所有資源都收集過來,當一個人有問題的時候就是特殊記憶婦女服務,櫃台服務志工鄰居親戚朋友,社區媽媽跳土風舞張家長、李家短、志工訓練都要參加,協助別人資訊可以去找,第六款他的丈夫處一年以上徒刑或收據自由身保安一年,守在服刑中怎樣證明,一年以上兩三個月補助。第七款新其他政府等到三個月內發生重大變故倒致生活經濟困難,一般特殊記憶婦女補助出面審核、訪視,內政部落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一個月一個人三千元,家裡爸爸、媽媽有失業、有酗酒、有精神病患、有卡帶組,生活津貼、兒童教育補助、子女教育津貼。第二條:兒童教育津貼、生活補助津貼、子女教育補助、法律補助、傷病醫療補助、貸款補助、申請子女教育津貼、他不是單項所以可以。第五條:低收入戶每戶有四千元,1000×3=3000元,三個月27630元,當初的原因就是家庭暴力受害,同一個原因,不可以再補助的原因這個月下個月被打,以後不要再被打,這樣就不太符合資源,你要學習他要站出來家庭暴力說不,申請的資料不正確倒致縣政府承辦人員審核偏差被查到違造文書之類要吃上官司。第六條:變動很大每一次每個人補助三個月同一個案, 但是今年12月31日法還沒有改變,事實發生三個月,這個人9月9日、6月10日他先生過世不超過三個月,三個月零一天,法修六個月內,他覺得三個月實在太短,明年1月1日申請戶籍所在地鄉公所,他的戶籍在台中所以要在戶籍所在地鄉公所申請。志工要給別人資訊要正確,另外一項特殊記憶婦女,第七條:子女生活津貼,特殊記憶婦女是單親媽媽目前沒有工作、丈夫剛去世,我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過,他的小孩目前只有十歲,單單我講這個案例,如果我是一個志工他來問你的時候,小姐請問屏東縣政府社會局福利有那些補助,第一、他先生剛去世可以登記什麼,緊急申請三個月27630元,我是單親、我的小孩只有十歲、我現在失業,今年補助特殊境遇婦女子女生活津貼1584元,屏東縣政府福記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一個月1400元,內政部落視家庭兒童青少年生活補助一個月3000元。第八條:子女教育補助、規定國立、私立高中職以上減免學雜費百分之六十,國中不行補助,就讀大專職夜校學雜費百分之三十。第九條:本人傷病醫療補助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的孩子, 參加全民健保三個月內注意自行負擔50000元直接審核,私立學校教育局主管機關減免、收據正本、保險公司、縣政府、未滿六歲子女。第十條:兒童進入津貼未滿六歲的孩子、就讀私立、市立幼兒幼稚園托兒所教育要有立案,一年有兩個學期,一個學期五千、一年要一萬,公立的幼兒幼稚園是立案。第十一條:法律輸送家庭暴力中心最高金額新台幣五萬元,你要檢據律師費用正本,發生在三個月內。第十二條:商業貸款年滿二十歲台灣銀行、中小銀行、縣政府比賽隨時會更新,單親媽媽先打電話問再過來,我們縣政府很先進電腦的資訊,現在電腦信箱很流通、還有留言在網頁,會把信放在研考室分開放在評科室,承辦人會上網答覆,信進來縣政府不會不答覆的。第十二之一條:第一項第三款申請兒童生活津貼、子女生活津貼、創業貸款補助、未成年子女保護令、申請一定要有監護權的那一方,監護權共同的,要具體證明你是獨自扶養的,確實是王媽媽扶養的。很多人要申請低收入戶證明是清寒證明,要在鄉鎮市公所才能開立,每個人清寒標準不一樣,有的是人情的幫忙、有的是不到千萬,鄉鎮市公所承辦人員正式人員才有效率。第十四條:各個縣市機關辦理聯合各界,屏東縣政府及台灣省,中央有外籍配偶也是一份子,申請鄉鎮市公所就會找村里幹事,要把這個案子盡快送過去,鄉鎮市公所要把資料要打進去電腦系統裡面,電腦系統不會改變9月10日打進去就是9月10日,政府撥款卡在1月15日裡面之前之後在1月1日到1月15日申請,這個月就可以領錢,在1月16日申請要在下個月,差一天就差很多天,有時候村里幹事辦事比較無關緊要,所以要加強送到鄉鎮市公所,趕快寄出去,那個日期都有差。
我們再複習一下:到今年12月31日登記,明年1月1日申請,今年一次領三個月27630元,如果要領其他補助只領差額,每年身份要認定,這個小孩他要申請是單親、是失業、家有八歲、十歲的小孩、覺得有幾項補助可以申請,我們規定要到他家去訪視、評估、報告、還要追蹤。他堅持我也沒辦法,他有選擇權利,如果他願意我們以他最有利,如單親的、特殊境遇婦女、家裡有小孩要申請,低收入戶是所有補助當中最嚴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這個小孩只有十歲是中度的身心障礙者,中度的每個月是3000元,資訊要正確,資訊沒有正確不要告訴別人,會造成別人的困擾,特殊境遇婦女、家庭福利問題條例、請問有沒有問題?這是我自己承辦的業務。
我還是要推廣一下,因為這個戶籍所在地、因為政府自己受理、直轄市不是、屏東縣有三個鄉鎮、潮州、東港、恆春,你要拿著東西到,謝謝大家的支持!
有一些特殊狀況,通常他們來全身上下都沒有帶東西,戶籍謄本、還有印章都沒有帶,就這樣跑過來。通常準備資料到公所辦,通常現場狀況都先打電話,老人家問案子,有幾個月可以登記,到公所一個人去問,或十個人去問條文就背起來,公所常換人,一個熟悉了又換一個,要問地政方面或屏東縣政府,志工了解麻煩幫大家做宣導,公所該付的責任,就要付責任,公所沒辦法解決我們一定會解決。
屏東縣政府辦理未婚媽媽新生兒營養補助,那個承辦晚年付有婦女權益,媽媽未滿二十歲以下、這個補助要分免兩個月,未婚媽媽是三十歲,在戶籍謄本上有劃直線代表父不祥,,親生不認,爸爸也要負起這個責任,承辦人員有福利,同一個個案為主式為界,今年年底兒童少年中低收入戶今年會修改,未婚生子委托單親未婚做指導,未婚生子才十八歲就生三個小孩,一次補助三個月內,未婚懷孕今年最低生活費2763元、9210元,孩子滿五個月內、去市公所填申請表,市公所新生兒出生證明、戶籍謄本,特殊境遇婦女補助生活津貼、子女生活津貼、法律訴訟補助、未婚媽媽領養、不幸兒童少年補助,財政部這個月有發生困難,所以錢比較晚下來,資料沒齊全一個月沒領到錢被大家罵,請大家諒解,家庭生活補助三千元、內政部百分之七十、縣政府百分之三十,內政部負擔2100元、縣政府負擔900元,不曉得有沒有問題嗎?沒有問題我就把時間交給理事長,謝謝老師!
理事長要陳老師的電話流下來給我們,縣政府社會局下星期要搬家了,搬到忠孝國小的旁邊,身心障礙的體育館,我們有分樓層:社工課在二樓、社福課在三樓,辦公室的專線電話:7662134、縣政府的電話:7320415、陳怡玫。
四、結論
理事長說水噹噹關懷協會要宣傳在9月23日星期六報名參加下午2點到5點這個地方承辦開會是台灣婦女憲法悄悄話活動,在9月18日活動前5天要跟水噹噹保持聯絡,電話:7322387服務台看一下,所以歡迎大家來參加,有沒有什麼事情我們再一次熱烈掌聲謝謝大家。我們把這些資訊帶給每一個角落,開花結果、把愛心散播每一個角落,謝謝大家的參加,那我們就下課謝謝。
陳怡玫老師說要宣導一下,屏東縣政府發了很多錢,我們很多這樣單張,上網不方便、放在社區媽媽的辦公室、家裡有開店、社區的中心、醫生拿到那個地方去放,身心障礙福利、老人福利、有很多資源,我建議有公家機關做宣導,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