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婦權基金會編譯
聯合國CEDAW委員會第58次會議(今年第2次屆會)6月30日至7月18日於瑞士日內瓦召開,委員會審議了 中非共和國、喬治亞、印度,立陶宛,毛里塔尼亞、秘魯、史瓦濟蘭及敘利亞等8個國家的國家報告,並就研擬中的「婦女及女童教育權」一般性建議草案(Draft General Recommendation on Girls’/Women’s Right to Education)進行討論。此外,本次會議也特別針對會期間發生的以色列軍事行動發表「加薩處境聲明」(Statement of the CEDAW Committee on the Situation in Gaza)。
「婦女及女童教育權」一般性建議主要是依據CEDAW第10條的核心原則而發展,建議文草案中也分別指出教育權與第2、4、5、6、7、8、9、11、12、13、14、15、16等各條文,及第19、23、24、25、28、29號一般性建議相互關聯之處,並透過「取得教育的權利」(rights to education)、「教育場域內的權利」(rights within education) 與「透過教育獲得的權利」(rights through education)等三個層次來說明教育權涵蓋的範圍和國家的義務。此外,建議文特別指出農村、移民、身心障礙、少數族群、難民、愛滋感染女性,以及青少女與中輟生等脆弱群體教育權易受侵害之處。
CEDAW委員會的「加薩處境聲明」對於以色列發動「保衛邊界」軍事行動以來,造成包括婦女及女童的嚴重死傷極為擔憂。聲明指出,以巴間的敵意是在加薩走廊貧困、失業、糧食不安全以及長期能源和水資源短缺的背景下所產生,此進一步加劇了對婦女和兒童在水、食物、醫療、教育、電力及衛生設施等生存條件的剝奪。委員會強烈呼籲衝突雙方必須充分遵循CEDAW所規範的國家義務,依第30號一般性建議保護婦女在武裝衝突中的各項人權,同時也呼籲各締約國開展人道主義救援,並將婦女和兒童的需求考量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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