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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期主題】台灣陰陽人人權發聲脈絡與馬爾他「性別認同、性別表現與性徵法」的啟示
日期:104-09-11       

本文作者:丘愛芝(國際陰陽人組織中文版創辦人)

  去年(2014)我以「國際陰陽人組織-中文版」創辦人與陰陽人主體身分現身參與台灣CEDAW第二次國家報告審查的民間團體影子報告,首度在台灣CEDAW帶入陰陽人的聲音與人權議題。雖然自1990年代於美國發端的陰陽人人權運動已經存在十多年,但陰陽人對國人來說,一直被視為一種奇聞異事或缺陷疾病,是一個從未獲得正視的遙遠、陌生與邊緣的議題,陰陽人人權議題對大眾來說更是一頭霧水、一無所知。所以,對於本團和陰陽人社群來說,此次參與CEDAW的意義,其對國內婦女權益相關團體的現身與議題介紹的意義,可能

更勝於向CEDAW國際委員報告。有鑑於此,本人自認有責任向國內相關團體說明本團在台灣陰陽人人權運動耕耘的脈絡、陰陽人人權議題與CEDAW的關係以及國際陰陽人人權的最新發展與展望。

台灣陰陽人人權運動耕耘的脈絡

  2008年我覺醒、發現並認同自身為陰陽人後,在因緣際會之下,與「國際陰陽人組織」連上線,並受邀設立其中文版網站,於是選擇於同年11月8日第四屆國際陰陽人團結日(Intersex Solidarity Day)創辦「國際陰陽人組織-中文版」網站,為華語界第一個由陰陽人主體建立的陰陽人資訊網站。2009年12月兩公約在台灣國內法化。2010年8月我赴美拜訪「國際陰陽人組織」的四位陰陽人運動者歸來,受到鼓舞之下,10月便於第8屆台北同志大遊行公開現身,發起「全球擁抱陰陽人運動」,逐漸開始連結兩岸三地的陰陽人朋友,傾聽學習在地陰陽人主體的聲音。2011年9月我獲選出席比利時「世界首屆陰陽人論壇」,為亞洲唯一代表,從此進入國際陰陽人人權運動。

  2012年台灣初次提出兩公約國家人權報告,2013年2月台灣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台灣同志諮詢熱線代表在審查委員會與非政府組織之會議當中回應了國際審查問題清單第15題,依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2條提出國家應採取一切手段去滿足每一個人的健康權,包含跨性別與雙性人族群,為台灣首度在國內法化的國際人權公約中提出陰陽人(雙性人)議題。在友團「跨性別倡議站」的積極轉知下,同年10月,我出席法務部兩公約後續二輪會議(針對54與78點次有關多元性別與醫療部份),首度以在地陰陽人團體與陰陽人主體身分發聲與政府對話,以國際陰陽人論壇的宣言為基礎,呼籲停止對陰陽兒進行非必要的性別矯正手術,保障陰陽兒身體完整性、自主權與自決權。為台灣首次在國內法化的國際人權法檢視會議中帶入陰陽人人權議題。

  2013年吳氏跨性婚姻爭議放大了台灣跨性別議題的能見度,促使政府關注跨性議題,隔年完成立案的「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亦積極展開跨性別議題的推動,並時而將陰陽人議題並列。由於陰陽人與跨性別甚至同性戀、雙性戀都經常被大眾混淆,但事實上卻是有分別的,當前的議題方向亦不盡相同,因此有必要為大家說明,然而分別最終的目的還是要大家尊重差異,以無分別的心平等對待與賦予所有族群應有的人權。

陰陽人人權議題與CEDAW的關係

  簡單講,陰陽人是指天生性生理上介於男女之間的人,陰陽人不是一種性傾向(性傾向指的是欲望的對象,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屬之),也不太是一種可以認同的身分,而更是一種天生的存在狀態。陰陽人的比例依據美國的統計大約為1/2000,並不如大眾想像的稀少。由於當代全球化的西方醫學將陰陽人病理化並予以早期矯正、性別選邊站,又由於陰陽人在傳統上的污名,醫生與父母皆有不告知的現象,或者病理化的疾病名稱取代,因此許多陰陽人並不知道自己是陰陽人。

  目前國際陰陽人運動正是反對當代醫學對於陰陽兒進行這樣非必要且未經本人同意的性別矯正手術。因為,不僅選擇經常錯誤,且經過這樣矯正手術的陰陽人,多數都認為其傷害大於幫助,這種從根本上不承認與接納陰陽人的作法,讓所有經過手術的陰陽人依舊生活在秘密、孤單與羞恥之中,醫學事實上無法真正抹去陰陽人生理存在的事實。陰陽人雖然真實存在,但仍舊只有男與女二種社會性別的選擇,因此也會有基於其社會性別的不同性傾向;出生時被性別選擇錯誤的人,也可能會因其生理特徵、心理性別、性別特質和社會期待的性別刻板印象不同而產生跨性別的心理焦慮,因此陰陽人與異性戀男女以及所謂LGBT的議題亦有所交織。

  陰陽人的生理很多樣,大約可簡單分為男性女性化、中性和女性男性化,其中每一種的心理性別和社會性別可能是男也可能是女,性傾向也各異,情況非常多樣化。對於我們天生和社會預期樣貌相反的朋友,性別刻板印象就是非常大的桎梏,從我們一出生性別刻板化造就了陰陽兒的醫療,醫生為了讓男性化的女嬰像個女孩,因此將其完全健康僅僅「較大」陰蒂切掉了,為了讓女性化的男性能站著尿尿,可以執意進行二、三十次的手術卻不一定成功,陰莖「太小」的男孩甚至會被切掉選擇當女性,這類不可逆的手術被認為要及早進行,年紀可以小到2歲以前,完全忽視主體的身體完整性、身體自主權與自決權。

  然而,這樣的選擇還不一定選對,因為不論是父母、醫生都無法確知陰陽兒的心理性別為何,因而可能產生了更多的問題,包括性別認同、性別表現、性傾向、親子、社交與親密關係,甚至就學、就業。這些與性別刻板印象與對於不男不女的性別歧視的議題便是與CEDAW交織之所在,也是我們要共同努力推動改進的方向。

國際陰陽人人權的最新發展與展望

 
 12年前,歐洲地中海小國馬爾他尚在為加入歐盟而被要求遵守歐盟LGBT反歧視禁令、修改其職場的性傾向反歧視法中游移。今(2015)年4月1日馬爾他有如黑馬一般,在性別平等法與教育政策上成為歐洲最進步的表率,該國國會全體一致通過「性別認同、性別表現與性徵法」(GIGESC, Gender Identity, Gender Expression and Sex Characteristics Law),成為全球第一個立法保護陰陽兒免於未經同意的、非必要、為符合社會期待所進行的整形手術的國家。該法亦認可陰陽人、跨性別者性別自決的權利,不限制年齡、不需精神評估與變性手術,只需填寫簡單的宣誓書、在一位公證人陪同下就可完成法定性別變更手續,所需作業時程不超過30天,是歐洲陰陽人人權改革的一個重大里程碑。

  不僅如此,今年6月,馬爾他更進一步提出相應的進步教育政策,充分針對跨性別(transgender)、性別多樣(gender variant)與陰陽人intersex)學生的需求,包括滿足保密需求、提供足夠的設施、支持、包容性政策以及變更證件的可能性相關訊息的取得管道。提供學校支持上述學生最佳支持的建議,強調學校應提供所有學生安全與包容性的環境。具體內容包括學生選擇使用符合其自身性別認同的廁所、允許跨性別學生自由選擇制服,一旦學生申請轉換性別,老師及校方應隨學生所選擇的名字和人稱代名詞來稱呼,在體育課時也要以其所選定的性別做適當地安排。

  馬爾他能夠有今天這樣的立法,最重要的是其近身傾聽了主體的聲音,除參酌國內LGBTI諮詢會議的意見,並向數個國際人權組織諮詢,近年國際陰陽人論壇的發聲也有相當影響,尤其2013年第3屆國際陰陽人論壇在馬爾他舉行時其政策制定者便蒞臨現場傾聽與對話。對於全球陰陽人來說,該法的重要性在於其首度將不同性徵的變化列入,讓陰陽人的身體免於來自歧視的傷害,將性徵多樣化的陰陽人族群視為正常人而非病人,保護了陰陽人的身體完整性與自主權。法律性別的變更也以性別自主為原則,免術換證亦是許多健康陰陽人換證的切實需求,可以解決部份生存上重大的困境,立法雖然可以帶動政策,但最終我們還是需要透過教育與政策的落實共同消除一切社會、文化上的性別歧視與偏見,才能從根本上給予陰陽人與所有性/別非正典者一個可以自在生存的空間。


 

【延伸閱讀】

 

有關馬爾他「性別認同、性別表現與性徵法」的相關報導可參考:


2015年9月,由聯合國人權高專辦事處、婦女署、兒童基金、教科文組織、國際勞工組織、世界衛生組織等12個聯合國機構發表聯合聲明:「終止針對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和雙性人的暴力和歧視」,該聲明將陰陽兒「在未表示同意的情況下被安排不必要的手術和治療」,視為侵犯人權的迫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