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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期主題】歷年溝通平台會議對於長照議題的討論重點
日期:103-10-01       

本文彙整:陳怡文(婦權基金會研究員)

  本會自94年起每年編列預算鼓勵民間組織辦理「溝通平台」,建立女性公民發聲的管道,以反映各地婦女需求,並促進姊妹團體對話。自溝通平台補助計畫實施以來,幾乎每年都有民間組織主動提案討論長期照顧議題。因103年尚未有相關會議提交結案報告,本電子報先彙整95年至102年各場平台會議針對長照所提出的建議或是關注的焦點,並羅列於下表供各界參研,交流意見,期能有助於政府規劃相關政策法規時能更臻周全。

(註:可點選平台會議之連結,瞭解各場會議詳細內容)

年度

主辦單位

平台會議

討論重點或政策建議

102

婦女新知基金會

顧人願/怨?-性別平等看長照系列論壇(全3場)

1. 政府之長照政策應關注性別多元族群的照顧/被照顧需求。

2. 重新思考照顧責任公共化和家與國的關係,讓整個福利的輸送不再依賴家戶單位,使無論家庭或個人均能有權利得到良好的社會福利。

3. 凡舉政府之重大政策皆應有性別影響評估;應具體統計照顧者(含括家庭照顧者及機構中的照服員)的照顧時數,並進行性別分析。

4. 政府應承擔起公共照顧責任,建置人人皆可使用的平價服務,並且具備性別友善意識。

5. 本地照服員及外籍照服員的薪資和工時不應脫鉤,應平等合理計算。

6. 外勞政策應全面檢討,提供予外勞友善的工作環境及福利。

桃園縣基督教女青年會

女力續航活躍老化培力工作坊

本工作坊旨在倡議正向老化之觀點,透過交流討論,轉化「老化」等同於「退化」的負面標籤,並鼓勵各世代女性在生理必然的老化過程中,更積極正向的調整自我角色,為「活躍老化」預作準備,期待一個樂活、尊嚴的老年生活。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

友善家庭照顧者環境座談會(花蓮、台北、澎湖、金門、連江場)

本計畫蒐集北部、中部、南部、東部以及離島地區之專業人員對於友善家庭照顧者環境整體之建議,彙整各區實務現況(包括家庭照顧者就醫環境、職場環境、以及長照服務經驗等),期能作為未來推動具備性別敏感度與族群影響意識的長期照顧服務之參考依據與架構,並建立友善家庭照顧者環境指標。

建立友善家庭照顧者環境指標焦點團體(高雄場、台中場)

成功大學性別與婦女研究中心

長期照護之推動與困境

「台灣長照規劃和性別平等」──在照顧政策選擇(哪一個選擇促進性別平等、社會階層平等)上,必須檢視照顧津貼、平價公共服務、彈性工時、非典型就業、部分工時。而在未來長照規劃方面,必須先了解「日本模式 vs 德國模式」,以及在「給現金 vs 提供服務」方面,哪一個模式促進性別平等?我們是否真有選擇?台灣現有的困境有三點:

照顧是重要的「家庭議題VS. de-familization」,絕非僅止於社會關注的議題,而是橫跨社會政策、家庭研究、婦女團體關注的議題,也缺乏相關統計資料。

照顧來源市場化:低出生率、社會分裂、社會階層/族群更不平等。

照顧存在性別盲:比如說長照規劃小組中看不到性別,民間團體也性別盲的問題。

  未來台灣的長照規劃與相關改進,首先必須進行性別統計,在衛生署及內政部中老人、身心障礙者調查中,必須包括照顧者資料,且須進行性別分析。其次,重大政策應該執行性別影響評估。即刻起,針對現階段長期照護法及未來長照保險規劃,應該進行性別影響評估,否則為時已晚。政府可邀請長照規劃小組進行年度性別統計及性別影響評估報告;要求規劃小組成員上性別主流化課程,避免性別盲、關注長照體制中的性別現象,才能落實CEDAW精神、正是婦女就業問題與長照困境。

101

屏東縣原住民社會公益服務協會

在長期照顧互動中檢視公私領域婦女與家庭關係研討會

長期照顧十年計畫是否真的可以去幫助到那些在照顧者已經出現疲乏現象的家庭。又在經負擔方面,應針對非社會福利群,但家中經濟在負擔自費費用確實有困難之家庭,進行相關資源的媒合,或是採用另一種認定身份的方式,不再是以身份福利別去認定,而是去採用案主實際生活狀況去認定。

.婦女在投入職場中,難免會遇到許多男性投入職場中所不會遇到的問題。遇到這類的問題該以甚麼樣的心態去面對,並尋求解決得管道,這都是女性在投入職場中一門重要的課題。除了自身的經驗之外,也許可以多增加一些別人的處遇方法,來讓不同的人都可以找到適合自己的解決方式。

我們期待「家務勞動公共化」,由國家承接個別家庭的需求,而明訂家庭作為一個職場的基本勞動規範,正是促使長期照護體系建立的重要前提。不管是「一體適用勞基法」,或另訂「家事服務法」,都是不過是正視「家務勞動就是一份工作」的既存事實,這不是「爭福利」,不能以「增加雇主成本」的擔憂作為抵擋。事實上,若經濟弱勢的雇主無力承擔,當然要指向政府,由社會福利釋出資源挹注,而不是以壓榨看護工/幫傭為替代。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婦女團體組織培力工作坊(全2天)

加強地方宣導國內長期照護政策與制度措施,地方團體認知仍不足:此次研習營與會的團體中,有團體對於長期照護議題非常有意願多了解,有些甚至已經投入服務的行列,卻不知如何與政府合作;有些團體知道未來對於長期照護服務的需求,去不知道如何下手進行。課堂中發現在地方宣導國內長期照護政策與制度措施的力度不夠,地方團體一知半解!建議加強地方上的宣導,並針對有意願加入長照服務的團體,加強宣導,結合民間與中央的力量一起推動!

台中市健康長青協會

女性在長期照顧之下的自處之道

台灣的安養機構仍不健全,許多安養機構是為了「營利」而設,而不是為「福利」而設,所以為了不讓老人家跌倒、規避責任,有些安養院幾乎都讓老人們以輪椅代步,然而,這卻會讓老人漸漸失去行動能力,導致真的癱瘓……比較起國外,挪威尊重老人的第二人生,每個老人都有一個自己的房間可以布置,使他們有住在自己家的感覺,每位老人也有妥善的照顧,可見台灣在安養機構的這一塊上,還有很大的空間需要進步!

照顧者面臨的內心壓力真的是旁人無法想像的!其實現在政府也有提供一些照顧者的喘息服務,依據家庭照顧者需要,由受有訓練之照顧服務員到家協助照顧失能者,讓照顧者能夠獲得短暫的休息時間。然而,怎麼樣才能排解照顧者的苦悶、調適他們的身心,是政府未來應該更加要努力解決的問題!同時,家裡的重症病人,這個照顧的義務也不應該全由婦女一肩擔起,親人是大家的,該負的照顧義務也應該是相同的!

建議地方政府於重陽節或相關節日時可以多宣導相關訊息,讓長者可以方便取得相關資訊,畢竟長者及弱勢者對於上網蒐尋資訊的能力薄弱。

希望政府能多釋出資源讓社區能配合政策,大家一起為逐漸老邁的長者提供更實質的服務,讓長者的福利更為落實。

屏東縣好好婦女權益發展協會

未歸化新移民申請身障流程困境與現況

檢視未歸化新移民身障案件討論案件處理流程(處遇)現況與困境,因為沒有「戶籍」不能成為社會救助的對象,因為沒有「身份證」就不能申請身障手冊的奇怪現象,到現在各種醫療費用要全額負擔,他們的家人更難以理解,明明在台居留已超過十年,確因為他們手持台灣外僑居留證,是台灣之子的媽媽,確被當成外國人。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

在長期照顧互動中檢視公私領域婦女與家庭關係研討會

.長期照顧政策中的性別議題

(1) 應針對服務使用者、服務提供者的性別進行統計及分析。讓兩性經驗與觀點都在政府法案、政策、方案的設計、執行及監督過程中被同等重視,透過政策及方案評估,讓女性和男性同樣受惠,並消除性別不平等。

(2) 建立跨性別之照顧認知照顧責任並非單一性別專屬,應建構兩性平等分擔照顧責任的法律、政策及民眾意識,從種族、階級等因素,審查不平等分擔責任的問題,並提供整合式改善策略,消除制度化性別刻板印象。

(3) 發展國家、社會、家庭共責的照顧關係家庭解組、照顧功能式微下,國家應做人民的肩膀,共同協助人民維持生活品質與經濟安全。

(4) 在職場中,需要首長的示範,像是:請育嬰假、家庭照顧假,有了示範,才能讓員工上行下效。

(5) 整體長照服務體系的規劃,應考量服務提供者服務內容、時間、配套、勞動條件、社會地位的提升,避免發展單一性別為主的照顧體系工作。

 

.以照顧者觀點建構友善的公共化照顧服務

(1) 長照資源的建構應考量以下原則:資源充足性、品質水準、供需一致、方便性、可購買性、服務輸送的時效性等。

(2) 發展社區內支持系統:像是鄰里長、公衛護士等),以主動接觸、主動提供服務為原則,確保服務資訊的流通順暢。

(3) 不以經濟能力做為使用服務與否的指標,針對個別需求要能彈性發展。

(4) 發展複合式社區服務中心。

(5) 發展申訴管道及法律援助機制。

(6) 發展方便雙老家庭同時就醫服務。(如提供老人專門門診服務或志工陪同服務)

(7) 發展照顧者的個管服務單一窗口、諮詢、服務媒合、轉介、追蹤等。

(8) 社區建構照顧者支持網絡發展互助家庭模式

 

.照顧服務人力

(1) 推動照服人員協同作業、社區互助網絡、補助投保(微型保險、執行業務過失保險、公共意外責任險等)、發展差異化服務等機制。

(2) 建議將技術型身體照顧和家務性環境清潔等分開、區隔,分層計費。

(3) 偏遠地區建議在薪資結構上要提供偏鄉加給及交通補助。

(4) 針對老人與身障家庭托顧員分流制度,建議開設補訓課程統一證照資格,讓家托員能兩類型的服務都能兼收,拓展市場與彈性。

(5) 讓服務工作能開展品牌經營及微型創業,依期待與能力做出市場區隔,吸引更多人的投入,將照顧產業由勞力密集度能加入智力設計的元素。

台灣銀領協會

性別角色轉變中的高齡化社會:健康政策(全3場)

1.台灣已進入高齡化社會,應該加強運動保健、飲食文化及健康政策面向的討論。

2.在參加人數及舉辦地點方面應更普及化,以鼓勵更多各年齡層人士的參與。

3.應加強資深公民對運動保健的知識,避免快速老化、失去維持日常生活能力。

4.鼓勵本地資深公民踴躍參與社會活動、持續維持健康以及終身學習達到「活躍老化」。

台南市性別平等促進會(原「台南縣女性權益促進會」)

「社區照顧關懷」之性別議題會議(全3場)

1.焦點討論的簡單結論為:

(1)社區關懷據點老人服務是幫助老人能過正常生活,其所提供服務內容包含送餐、訪視、電話關懷等,

(2)參加據點活動或利用據點的老人以男性居多,因女性老人都在家照顧孫子,

(3)據點有提供文康活動、生活課程如卡拉OK、日語課、做蚊香、包粽子、健康講座等,都很受歡迎,

(4)依老人之需求而改變關懷方式,如受訪老人反應電話訪問增加其應對的負擔,於是在交通尚稱方便的地方減少或省去電訪,而偏遠地區則以電訪搭配家訪等。

 

2.從性別觀點對社區關懷(據點之營運)政策提出具體的觀察與性別觀點建議

(1)社區關懷據點老人服務是幫助老人能過正常生活,其所提供服務內容包含送餐、訪視、電話關懷等。依女性老年人口為男性之近2倍的比例,這些服務的接受者以女性為多。

(2)社區關懷據點所在地所提供設施之利用者,依提供者之說明,設施利用者以男性為多,因女性老人都在家照顧孫子,但有的據點利用者的性別比例男女相當。

(3)社區關懷據點的志工服務模式大都是中老人志工關懷老老人,有希望志工年輕化的聲音。又整體言之,志工以女性較多,其中金華里提出具體數據資料,例如志工之性別比例為女性占2/3、男性占1/3,然男女比例又依著志工類型而異:保健志工女性較多、保安志工男性較多、環保志工則為1/1

(4)各次性別議題會議之參與者以女性居多,她們大都提出希望會議可提早結束,以便接小孩或趕回家料理家事。

(5)建議調查不同性別老人之需求,並依調查結果而檢討及調整服務政策與服務方式,以提供合適之服務,滿足老人之需求。

100

台南市性別平等促進會(原「台南縣女性權益促進會」)

「社區照顧關懷」之性別議題會議(全3場)

99

台南縣女性權益促進會

「社區照顧關懷」之性別議題會議(全3場)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迎接高齡化社會之性別議題會議

本次會議係以「台灣女性經濟弱勢現況與背景」、「無退休金的女性如何安享悠長的晚年生活」及「重視高齡化之社會政策」等面向切入,探討台灣婦女對於高齡化社會所面臨的困境與解決之道。

國立空中大學(健康家庭研究中心)

女性照顧者的美麗與哀愁系列(共兩場)

本培力工作坊探討「照顧者女性化」的成因與困境,以及在性別平等的核心架構下,家庭照顧模式是否還有其他癣擇的可能性?如果這是責無旁貸的甜蜜負擔,又將如何期待社會和政府能做什麼?

宜蘭縣長期照護發展協會

婦女照顧者職場性別權益探討(全兩場)

婦女不管在長期照顧機構或居家照顧服務,其所承受的壓力非一般人所能體會,尤其是被照顧者的「性騷擾事件」,很難被職場重視或適當的處理。此外,大部分的婦女不清楚有何申訴管道,或者申訴是否有保密措施?是否會得到幫助或完善處理而不影響現有的生活或工作模式?建議政府:

應將相關政策或法規資訊透過媒體宣導、大量印製宣導單張(配合有獎徵答活動)分送全國各地、密集辦理社區焦點團體活動。

確定政府提供之申訴溝通管道暢通,可組志工隊不定期抽訪。

督促政府政策對於婦女友善環境之建構,可訂定婦女友善環境條款且立法實施。

提高補助經費及相關宣導資料。

98

台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

「探討長期照顧政策在台灣實施過程中對家庭舒緩的功能與效益」平台會議

本會議就長期照顧政策在台灣實施中對家庭的滿意度進行分析,及分享政府在推動長期照顧的政策;向與會成員介紹目前各養護中心的工作內容與評鑑狀態。討論子題包括:

1.婦女在家中扮演的角色地位。

2.時代下的家庭與社會變遷。

3.長期照顧保險制度以及國民年金、健保之比較與差異。

4.長期照顧十年計畫發展趨勢與執行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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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北市私立松年長青服務中心

給他一個友善的工作環境,居家服務現況困境與發展

對於台灣居家照顧現況的建議

關於居服員只要遇上個案出國、過世等情況,服務一中斷收入就減少的部份,也許我們可以跟居家照顧策略聯盟好好討論,未來我們有沒有可能在單位之間互相支援,也就是說有些單位會缺人嘛!我們的服務員剛好沒有個案了,那有沒有可能在人力上做一些調動,但是,當然還是會碰到勞動條件的問題,這部份我們可能還要再來做細部的討論,目前我們可以把我們當成是一個連鎖的團體概念的時候,我們怎麼去克服這些人力充份運用,然後保障我們的服務員,這部份我們可能還要再找幾個團體好好再來研究一下。

特殊時段加班的問題,我們應該要跟政府談,如果台北市也要求你們夜間也接案,那應該要來談談夜間接案考慮要加成的部份,不能說把所有的勞動條件的成本,全部都加到居服員身上,還對居服員要求,至於怎麼跟縣市政府溝通,怎麼跟中央溝通的問題,目前縣市政府的契約,算是一個買方的,我們居家照顧服務員只能被要求,所以政府與民間與其說是夥伴關係,反倒是一個上對下的關係,它要求我們什麼都要做到,這樣合作是很困難的,我們應該好好來檢討這個契約關係,例如剛才提到真得很惡質的家庭我們可以拒絕,我覺得這個部份應該要有評估標準,雖然是他的權利沒錯,但是他沒有盡到他該盡的一些義務的時候,我們應該是大家一起共同研商解決啦。

居服員休假的部份,應該要求勞委會透過他多元就業能力來補充居服員休假,然後來給薪,但是人力是由政府補助,是由勞委會來補助,我們再與居家服務聯盟一起來討論一下,怎麼樣讓這樣的制度是可行的,而且是可以來補足我們休假或病假的人力不足,我們必須運用各種不同的資源來看待與補充人力資源。

96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

家庭照顧者的工作權與照顧負擔

.居家照顧人力不足部分

1.從教育與宣導著手,提升居家照顧服務員形象,建立其專業位置

2.鼓勵各校設置相關系所,吸引年輕族群從事照顧工作

3.提升居家照顧服務員勞動條件,吸引大家投入照顧工作

.日間照顧中心

1. 漸進式的普及化,增加可近性

2. 針對不同需求老人提供服務

 

.外籍監護工部份

1. 建請政府不要將雇用外勞之家庭照顧者一味排除在使用服務之外

2. 提供更多元化的服務才能達到減低外勞人數,而非將之污名化

3. 外勞管理的部分可委託民間單位進行

95

台灣女人連線

長期照護

探討長期照護制度是否應採社會保險形式?獨立辦理長期照護保險還是附加於其他社會保險?長期照護之建置如何達成兼具公共化與提供普及式照顧之目的?